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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聯結:

http://blog.pixnet.net/aweilee2007/post/4684803#comment-8868911


你 太善良

如果真有證據 為何不悄悄的找偵信社呢 不離婚 你永遠佔有優勢

因為離婚除了兩造同意離婚

另一種就是因為有一方因為施暴或是婚外情的法院判決離婚

以前的我 也因為被對方精神折磨 只好選擇逃走 但是現在想想

如果自己沒有犯錯 根本不需要離婚 你可以讓對方更痛苦

你有正當工作 沒有外遇 身心健全

對方無權提出離婚 建議你好好看看"美國心 玫瑰情" 。

另外,就算簽署了離婚協議書

只要不去戶政事務所登記 離婚仍為無效 。

你真的覺得自己機關算盡了嗎? 那時候何不冷冷的放下一句

"我不會離婚 而且我會要求你履行夫妻義務 如果你不履行

又讓我抓到外遇證據 我會要求精神賠償 而且你還會上報"

再不 當著她的面直接撥電話給那個吳先生 說個清楚明白

人生有些時候是不能逃避的

是你該請第三者離開你的婚姻

而不是你自己結束婚姻

如果有人說你自私 那你的前妻更自私

你不需要因為別人對你的觀點而沮喪 畢竟這是你自己的人生

不是那些出嘴的人的人生 好好做好自己 無愧於心就好

唉 你太善良了 不過善有善報

而且你還年輕 對你而言 人生還很長

"最後笑的人 笑的最開心" 希望你可以是那個撐到作最後笑的人

婚姻跟愛情 都需要全心全意的經營 要真的把對方的心放在自己的心裡

也要把自己的心情 好好的告訴對方 不要有任何的心機

如果心裡的疙瘩 不能在第一時間處理好 就會像雪球一樣越滾越大

但是 如果對方是不能體恤又任性的人 那就該讓她好好付出婚姻的代價

畢竟 婚姻是一種契約行為 這一點 要好好牢記

荒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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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你願意一生一世愛著對方,不離不棄嗎?」

掛著眼鏡的主婚人低聲問道

「嗯,我願意。」

當時的我掛著天真的笑意朗聲答道


吃完飯回來帶點些微的酒意看到這篇留言

讓我想起了很多畫面與感受,一些塵封的回憶翻湧而現

於是我到樓下抽了一根煙

這麼認真的一篇留言,我是該認真的回覆你才是


其實,你說的我都明白,也都作了,只是,我不想,也覺得不應該

説得太清楚、寫得太明白

所有相關的法律條文以及處理方式當初都討論過了

結論是,盡快結束,對我的精神狀態,比較好

徵信社有找,DV拍了,那個吳姓家庭全部的資料也找齊了

她也確實住在那個男人家裡,要辦,可以

但是我不想

協同管區、警員、我、徵信社人員衝進房

那不是我要的

更何況,既然當初沒有選擇這麼作,就當作他們只是好朋友罷

沒有證據,就不要去假設那個局面

我覺得這樣的人生會過得快樂一點,是嗎?不是嗎?


證明她已經不愛了,就罷了

恨,可以讓自己比較容易忘記她

但那不是正常的方式。雖然我的確也作不到原諒

放手,講起來很簡單,作起來很難,尤其當你必須非自願的鬆手時

或許我也不是善良,我只是逃避、不想面對現實吧

就當作,沒有愛了,也就算了吧,或許說

又還能怎麼辦呢?

感情畢竟勉強不來

即便多了份契約與法律效力,但還是一樣

世界上很多事情真的是勉強不來


不否認時至今日

我有時候還是會懷疑當初的決定是對是錯

但畢竟我還年輕,也還沒有孩子

我想

就當作每個人都應該擁有一次重新開始的機會

她或許該有,而我,或許也應該有

當然我並不是聖人

若說心中完全釋懷沒有愛恨那是騙人的

真心祝福她過得比以前更好?

那是已經沒有愛或是拍電影才會看見的對白

太不真實了

只能說,我設法讓自己變得比以前更好,更強

我也不希望她會後悔

因為,後悔終究也沒有意義

人生每一個決定的對錯

我想現在彼此都還看不真切吧


我的確是機關算盡

然而,感情是沒辦法算的

有愛的人面對已經無情的人,怎麼算都是輸家

你永遠猜不出她在想什麼?她下一步要作什麼?又是為了什麼?

不離婚,可以讓她過得很痛苦

但畢竟,當時的我還愛她,看著她的表情

只讓我想起一首歌「最熟悉的陌生人」

一個相處12年的人在你面前用冰冷的眼神看著自己

坦白說,當下的我更痛苦

動物會怕火、人會怕痛,我必須讓自己能夠走下去

所以簽了字

過去的畢竟都不能挽回了,她現在擁有自己的人生,而我過得也不錯

或許未來的某一天

世人會覺得離婚讓這兩個孩子變得更成熟,過得更好也不一定


而提到未來

將來的我會不會過得比以往開心

目前的我還無從得知?

但至少我學到了很多






感情除了用力的放

有時候還必須學會無力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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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weilee2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